政采百科:政府采购中有正偏离和负偏离之分吗?

政府采购信息网 赵志明 2025-03-28 17:30:04

​某采购文件规定,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采购需求得15分,每有一项正偏离,在15分基础上加1分;每有一项负偏离,在15分基础上扣1分。这样的规定合规吗?

政府采购法规体系中,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87号)规定,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,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,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。但并没有对偏离的定义进行明确。招标投标法规体系中,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》(七部委12号令)明确,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。这里的偏差,也就是偏离的意思。根据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》(七部委12号令),重大偏差是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偏差,将导致投标被否决。细微偏差是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不完整,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影响公平竞争,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。

由此可见,法律法规中只有偏离和无偏离之分,以及重大偏离和细微偏离之分,并没有正偏离和负偏离之分。人们所说的正偏离,通常理解就是高于采购需求的要求,即冗余的部分;负偏离就是低于采购需求中的要求,即不响应采购需求的要求。负偏离这么理解倒没什么问题,但是,高于采购需求就一定是正偏离吗?换句话说,高于采购需求加分合理吗?

第一,评审分值主要考察供应商是否满足采购需求,采购文件采用正偏离加分、负偏离扣分的评分模式,容易产生指标之间代偿的效果,不能客观反映产品本身是否实际符合采购需求;第二,产品指标并非越高越好,比如设备的产能,某些情况下,产能过大可能导致生产线不匹配,反而不满足采购人的需求。

因此,政府采购中并没有什么正偏离,采用正偏离加分的做法也是不合规的。好,以上就是本期视频的全部内容,我们下期再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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